2019年2月2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管节能】(2019)35号文件,确定我校等1558个公共机构为国家节能示范单位。
2017年初,经校领导同意并做相关部署动员后,我校启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校领导带领全体师生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规范节能行为,提高环保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复评等环节,我校荣获国家级“节能示范单位”的称号!希望全校师生再接再厉,把“节能意识”常挂心头,付诸行动,继续为学校乃至全社会的节能减排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