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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法规司司长赵宁来校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2-22 浏览次数:

12月20日下午,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司长赵宁、立法处处长韦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张庆谦一行围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到我校走访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省计生协专职副会长龚仲明主持座谈会。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兴德,副校长田维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贵州德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同志参加。

赵宁对学校及两所附属医院在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方面作出的成绩给予肯定。赵宁指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意义深远,是坚定“四个自信”的重要体现。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公立医疗机构、中医药高等院校以及相关企业要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主体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共同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工作。

龚仲明讲到,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是一项关系国家、民族、社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一些民间中医民族医技能技法正处于消失消亡的危机状态,我们要聚焦传统知识,在保护中挖掘、在保护中传承。

刘兴德代表学校对调研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汇报了学校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利用和传承方面开展工作的情况。他表示,学校将继续为保护好、继承好、利用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作出积极贡献。

科研处、图书馆、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药学院负责人及参与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人员参加座谈并发言。

会前,调研组一行参观了贵州苗医药博物馆。校领导刘兴德、田维毅、周英参加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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